《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进出境物品表》
禁止进境物品
1、各种武器,仿真武器,弹药及爆炸物品;
2、伪造的货币及伪造的有价证券;
3、对中国政治、经济、文化、道德有害的印刷品、胶卷、照片、唱片、影片、录音带、录像带、激光视盘、计算机存储介质及其他物品;
4、各种烈性毒药;
5、鸦片、吗啡、海洛因以及其他能使人成瘾的麻醉品、精神药物;
6、带有危险性病菌,虫害及其他有害生物的动物,植物及其产品;
7、有碍人畜健康的,来自疫区的以及其他能传播疾病的食品、药物及其他物品。
限制进境物品
1、无线电收发信机、通信保密机;
2、烟酒;
3、濒危的和珍贵的动物,植物(均含标本)及其种子和繁殖材料;
4、国家货币;
5、限制进境的其他物品。
《中国国家邮政局公布的禁寄物品的规定》
禁寄物品包括
1、危险物品(有爆炸性、易燃性、腐蚀性、毒性、酸性和放射性的物品);
2、麻醉药物和精神药品;
3、武器弹药;
4、容易腐烂的物品(鲜鱼、鲜肉、鲜蛋、鲜蔬菜);
5、妨碍公共卫生的物品(尸骨、未硝制的兽皮、动物器官等);
6、不能确保安全的物品:其性质对于邮局工作人员可能发生危害,或因封装不妥可能污损
其他邮件的物品、不合适邮递条件的怕震易损物品(水质、易碎品、精密仪器等);
7、反动宣传(危害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的物品)和淫秽物品;
8、禁止流通或邮寄的物品(人民币、各种外币等)。
9、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禁限寄物品。
特别声明: 客户转运任何禁限运品所产生的退运费及再次派送运费或者其他后果均由客户自己承担,德意国际物流不承担任何责任。